帐号的申请
1.1 本论坛帐号无偿提供给车友使用, 申请本论坛帐号的车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 能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网络法律法规及本论坛相关规定;
(2) 不对本论坛造成故意破坏;
(3) 在论坛以真实身份示人, 诚心讨论.
1.2 本站的合格使用者对自己注册的帐号负责, 不得擅自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
帐号的管理
2.1 本论坛帐号采取定时清理的制度, 对于注册后1星期以上没有登录的用户(包括没有收到密码而未能登录的), 系统将自动删除其帐号. 对于已经登录并能进入论坛的用户, 如超过1年没有再次登录访问, 系统也将删除其帐号. 原来的积分等级设置将不再保留, 发贴(包括主题)也将全部被删除.
2.2 本论坛不限制用户注册帐号的个数, 但是不得利用多个帐号进行迷惑其他车友等活动. 站务组成员有权删除其认为多余的同一用户的不同帐号.
2.3 本论坛管理单位按照用户(物理人)为单位, 各项警告, 惩罚措施按照用户来累计, 而不是按照帐号.
2.4 申请的用户名不得含有比较敏感容易造成误解的字眼, 如挑衅的或者善自封王的. 如果站务组成员或者板主认为有必要修改, 可对车友提出. 如果提出要求后3天内得不到车友的答复, 站务组成员有权删除其帐号.
2.5 本论坛每个帐号在发贴数超过10贴以后可以设置自己的头像. 头像内容必须健康, 站务组成员或者板主有权要求用户更改其认为不合适的头像. 如果提出要求后3天内得不到车友的答复, 站务组成员有权强行将其头像设空.
2.6 用户在注册天数超过10并且发贴数量超过50以后, 可以定义自己的头衔. 定义的头衔请贴切合理, 站务组成员或者板主有权要求用户更改其认为不合适的头衔. 如果提出要求后3天内得不到车友的答复, 站务组成员有强行将其头衔设空.
2.7 用户可以定义自己的签名, 并可以使用贴图标签和ubb代码, 签名的高度在ie6.0, 1024*768分辨率下请不要超过120象素. 站务组成员或者板主有权要求用户更改其认为过高的或者不合适的签名.如果提出要求后3天内得不到车友的答复, 站务组成员有强行将其签名设空. 签名高度可参考下图:
以上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驱研究室站务组
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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